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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资质代办:资质代办关于安许证的延期重审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6/11/12 未分类 浏览:0

延期重审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准延期之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之内)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除申请表外,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用彩页纸按目录的分项隔开,编好页码。
延期重审申报:
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延期重申上报: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筑业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3次以上(含3次)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处罚、通报批评或有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
4、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曾经定为不合格的;
5、年度安全生产评价定为不合格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
7、市建筑业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结合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企业提出申请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